夜店送行者「冲脱泡盖送」!网友爆笑列出捡尸五部曲
台北市信义区松寿路夜店林立,到了半夜3点,路边开始有很多喝到烂醉的女生在路上摇摇晃晃、趴吐、又哭又叫,然后被「不认识」的男生捡走,上演「女自丢,男来捡」的戏码,被网友形容成「捡尸大道」。有人将捡尸体的现象kuso成夜店送行者,还列出爆笑的「捡尸五部曲」,让不少网友好奇而争相转载。
▲夜店送行者「冲脱泡盖送」!网友爆笑列出捡尸五部曲。(图/ETtoday新闻云制表)
不少网友认为,台北市东区夜店超多,天天「捡尸体捡到爽死」、甚至「尸体太多捡不完」。网路上流传出一篇「夜店捡尸」文,把捡尸体KUSO成夜店送行者,还搞笑地列出捡尸五部曲,「 送、 脱、 冲、 泡、 盖」。
其实在夜店「捡尸体」非常可能触法,《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强制性交罪就明文指出,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乘机性交猥亵罪也明确指出,对于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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