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可怜!台版柬埔寨弃尸男「求陪8岁儿」交保后跑了 士院发布通缉
「S姊」傅榆蔺。(本报系资料照)
「台版柬埔寨」案,检察官第一波起诉29人,全案已经言词辩论终结,定11月22宣判,其中「S姊」傅榆蔺等24人遭羁押在看守所,士林地院陆续裁定涉嫌遗弃尸体组邱宏儒、蔡智帆、蔡智升、潘依凡4人以及曾忠义交保,40岁潘依凡所犯为轻罪,裁定7万交保,但他却在8月23日开庭未到,经法院通知保证人仍未到庭,合议庭日前裁定没收保证金,19日发布通缉。
「台版柬埔寨案」第二波起诉「蓝道」杜承哲、薛隆廷、洪俊杰、王昱杰,士林地院国民法官专庭14日下午首次开庭,4名被告的辩护人均以案情反复,卷证资料多达100多页,非经长久时日,难以完成审判,声请不行国民法官程序,检察官也计算调查证据时间须142小时,还不包括交互结论、辩论、评议所需时间,声请改行通常程序,法官谕知候核办。
杜、薛、洪、王4人的辩护人均称,被告坦承有组织犯罪、私刑拘禁、诈欺、洗钱等罪,否认有私刑拘禁致死、加重强盗,并称主观上没有遇见的可能,并否认有发起、主持、操纵或指挥犯罪组织犯行,王则承认参与犯罪组织担任转帐手,否认有喂毒、强盗等。
4名被告的辩护人审前协商会议结果,均认为此案繁杂,非经长久时日显难完成审判,声请转轨,改以通常程序。检察官依法官要求,计算案件在审理阶段,提示证据所需时间,包括传唤证人,物证辨识、通联、交易明细,连同鉴定报告结果,须逐字念给国民法官听,每项证据所需的时间,经法官加总共须8560分钟,约142小时40分钟,若以每天8小时计算需要近18日完成。
其中告诉代理人提议,是否将私刑拘禁致死部分交由国民法官审理,其他组织犯罪、洗钱等罪改由通常程序,检、辩双方均认为案件无法切割,检方认为私刑拘禁是以诈欺集团喂药、拘禁以及凌虐3名被害人致死,很难不提诈团恶劣行径,法官聆听双方以及参与人意见后,谕知候核办。
全案源起于去年11月,「蓝道」杜承哲担任诈团首脑、薛、洪则是干部,与S姐傅女共组诈团,去年11月以桃园、淡水为据点,并利用「飞机」软体,准备手铐、FM2毒品拘禁人头帐户被害人,以「强控」方式虐待61人,其中3人脚部溃烂、坏死,为了办理网路银行、约定转帐,囚禁众人,可预见其死亡,并且3名死者尸体运送至桃园、南投山区弃尸,杜男等4人被控私刑拘禁致死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