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案 首起求償獲賠1040萬

台版柬埔寨案夺三命诈四亿,假投资诈骗被害人向诈团提告求偿,士林地方法院收案累积四十件,求偿金额一亿余元。法院昨宣判首起求偿案,犯嫌傅榆蔺等十余人,应赔二名被害人共一○四○万元。

夏邱姓被害人主张,前年十月短短十天,误信诈团假投资诈骗,损失九四○万元,向傅榆蔺等十四人求偿。被害人谢女则是前年十月十二日汇款一百万元,至遭囚虐死亡黄女银行帐户,对傅等十三人求偿一百万元。

法官以傅榆蔺等人在本案中认罪,经判决处刑,综观被告等加入犯罪组织,共同实施诈欺取财及洗钱,认定傅等人为共同侵权行为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诈团成员傅榆蔺、陈桦韦、蔡博臣、涂世泓、郑育贤、谢承佑、吕政仪、郑文诚、张家豪、郑建宏、吴秉恩、曾忠义、林顺凯、李佳文,依加入犯罪组织时间,负连带赔偿责任。两名被害人分别获赔全数受骗金额,共一○四○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