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案主嫌杜承哲 另案加重詐欺先判刑

「蓝道」杜承哲(左)。图/本报资料照片

检方去年六月第二波起诉杜等八人,案件分为台版柬埔寨求职诈骗三死案、贪污、诈欺三部分审理,士林地院昨针对诈欺罪部分宣判。

判决指出,去年二月杜承哲另起炉灶,由洪俊杰负责在台北文山区经营水房,杜隐身幕后牵线境外诈欺机房,洪召募林晏齐加入诈团,并接洽「小余」取得人头帐户,经王昱杰、林晏齐确认帐户可用,透过后端诈团将第二层帐户赃款买虚拟货币,再由洪依协议报酬比例打至境外机房指定虚拟货币钱包及后端诈团;共诈骗卅二人,不法金额二二○○万余元。

去年三月间台中陈姓控员等人涉非法囚禁人头帐户提供者,以同样方式拘禁,直到警方破获。杜等四人坦承诈欺、洗钱、行使伪造公文书等罪;但杜、王否认私刑拘禁罪。

合议庭认定,杜承哲等四人在前案查获后不知收敛,另起炉灶犯罪,由洪召募林加入诈团,处理诈欺水房,集结境外诈欺机房、虚拟货币洗钱后端团队、控房人员等犯罪,组织化分层分工,让诈欺金流难以查缉;杜等人还不惜勾结司法警察叶育忻,伪造本院交保单等,误导境外机房。

合议庭认定,杜承哲、洪俊杰、王昱杰、林晏齐各犯下卅二起「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杜承哲各处一年四月至一年十一月不等徒刑,私行拘禁罪判处七月徒刑,共同犯行使伪造公文书罪处一年二月徒刑;因尚有私行拘禁致死、贪污未审结,不定应执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