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案」受害女異鄉遭性侵 竹聯李振豪判2個有期徒刑18年

电影「角头」临演李振豪。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2022年传出有国人被诱骗至柬埔寨从事电信诈欺、被控制行动自由事件,检警查缉2波救回数十人,检方2波起诉,法院2波审理,前案有18名被害人,后案计有30名被害人。

今年4月13日台北地院依人口贩运、私行拘禁等罪判李振豪有期徒刑18年,其余8名被告林晋宇、陈思玮、黄炫逢、杨家豪、郑学鸿、陈均翰、黄钰真、王契文最轻判刑13年;今天宣判部分除王契文外,李振豪再判18年,陈思玮也判18年,其余6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到16年6月。可上诉。

法院审理第2波案情时,一对年轻情侣称,他们被犯罪集团利诱运送到柬国后即分隔两地,女子遭拘禁期间,一度遭受性侵害,不过,由于指述缺乏实证、犯罪地又在国外,检警暂时未对此加以侦处。

检察官指控,李振豪等集团成员2021年11月起,与柬埔寨姓名不详「八爷」、「筱白白」共组诈欺、人口贩运集团,从事招募、接送、办护照、订机票及统计、记帐等发放报酬事宜,将国人运输到柬国后,彼此协助监控被害人。

检方查出,犯罪集团将被害人交付柬国买方,每卖一人获得3到5万元报酬,之后又与年籍不详的「贾惇铭」、「Andy」、「竑毅」、「武男兄」、「山酥」合作,以台北市林森北路某大楼的7楼为据点,由李振豪与柬国据点对口接洽人口贩运事宜。

据指控,李振豪等人利用脸书刊登博弈、游戏客服、AV拍摄等广告,诱骗失业、信用红灯、高额负债、更生人、八大行业、走投无路或被仇家追杀的年轻人前往柬埔寨工作,但被害人到达柬埔寨后,护照随即被没收。

集团成员强迫应征者从事电信诈骗工作,如有业绩不佳者,则以殴打、电击、关入密闭空间等暴力手段相待,并恫称「柬埔寨每天都有人卖器官」,致应征者不敢对外求助。

起诉书透露我国外交处境困难与跨海追缉犯罪的无奈。起诉书指出,因我国与柬埔寨无邦交,在柬埔寨未设驻外馆处,仅由我驻胡志明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兼辖,以致增加救援上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