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头》临演李振豪犯「台版柬埔寨案」出招 主张无罪要「被害人全来作证」
李振豪犯「台版柬埔寨案」二审出庭,主张无罪要「被害人全来作证」。(中时资料库)
曾在电影《角头》担任临演的竹联帮成员李振豪,涉及「台版柬埔寨」案,与集团成员共同将85名国人「卖到」柬埔寨从事电信诈骗,去年4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将李判刑18年,检方清查发现另有其他受害者后追加起诉,11月30日再将李判刑18年。高等法院昨(7日)开准备程序庭,李出奇招,声称有3名被害人说谎,根本不认他,声请31名被害人出庭找出矛盾点,并主张「应该判无罪」及交保。
李振豪出庭时似乎早有准备,当场向法官声请传唤31名被害人,表明要找出矛盾点,另声请勘验一审法庭录音与录影。李表示有3名被害人的笔录说谎,因这3人根本不认识他,他想再听一次确认对方警询内容。
2022年爆发国人被诱骗至柬埔寨,控制行动自由从事电信诈骗事件后,检方查缉2波救回数十人,并对犯罪集团进行第1波起诉,后来陆续有遭李振豪等人卖掉的另30名被害人返台,检方第2波起诉涉案人。
检方起诉指控,李振豪等人从2021年11月起,与柬埔寨共犯共同组成买卖人口的犯罪组织,以高薪工作、帮忙清偿债务等理由,诱骗台湾民众前往柬埔寨工作,但实际上是以每人数十万元的代价,将受骗者卖到柬埔寨;受骗者抵达柬埔寨后,护照被强行收走,威胁、逼迫从事诈骗工作。
因被害人被要求给付高额赎金才能返台,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如果不从或业绩不好则会被殴打、体罚、关进小黑屋等,甚至被转卖掉,李振豪等人以此种方式获取高额的不法利益。
检方后来又查出,李振豪诱骗另30人到柬国,被害人到柬国后遭没收护照,被逼迫从事电信诈骗工作,诈集派员定时站岗看守,对业绩不佳者,则施以不当凌虐和威胁,包括殴打、电击、关入密闭空间、要求高额赎金,恐吓卖器官、被活埋等。
检察官则当庭认为,李的声请没有调查的必要性与关联性,法官也表示,要传唤那些证人,将由合议庭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