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85猪仔到柬埔寨!《角头》临演李振豪海赚千万 一审判刑18年

涉犯拐卖国人到柬埔寨,李振豪(左)本报资料照片

曾在电影《角头》担任临演的竹联帮东堂「东新会」成员李振豪等人,诱骗85名国人赴柬埔寨获利147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将李振豪判刑18年,林晋宇判刑13年、陈思玮判刑16年6月、黄炫逢判刑16年6月、郑学鸿判刑15年6月、杨家豪判刑13年、陈均翰判刑15年、王契文判刑11年、黄钰真判刑11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思玮、林晋宇、黄炫逢、杨家豪、郑学鸿从2021年11月间某日起,与柬埔寨共犯共同组成买卖人口之犯罪组织,以高薪工作、帮忙清偿债务等理由诱骗民众同意前往柬埔寨工作,然实际上是以每人数十万元之代价将受骗者卖到柬埔寨,受骗者抵达柬埔寨后被迫从事诈骗工作,护照被收走。

被害人被要求付高额赎金才能返台,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若不从或业绩不好会被殴打、体罚、关进小黑屋等,甚至被转卖掉;李振豪、陈均翰另组成相同性质之买卖人口犯罪组织,黄钰真、王契文后来也加入此组织。

李振豪为首的组织也从事将民众拐卖到柬埔寨之犯罪行为,遭卖到柬埔寨之受骗者亦遭遇上述被迫从事诈骗工作、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之艰难处境,李等人以此种方式获取高额之不法利益,但本案起诉范围限于侦查中已返台之被害人,并非遭被告等人卖掉的全部被害人。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李振豪等9人组成买卖人口之犯罪组织,以高薪工作、帮忙清偿债务等,诱骗民众同意前往柬埔寨工作,然实际上是以每人数十万元之代价将受骗者卖到柬埔寨,被告等人虽否认犯行,然有通讯软体对话、被告刊登之不实广告、组织帐表、证人证述等证据足证被告等人之犯行。

北院指出,李振豪9人各自参与之事务有所不同,各依其等参与之部分论罪,并审酌各被告之分工及参与程度、所生危害、犯后态度(全部否认、饰词卸责,或部分坦承然避重就轻)、犯罪所得及其他法定量刑因素分别量处其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