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头》临演李振豪又遭判刑18年

竹联帮成员李振豪(左)涉及台版柬埔寨电信诈欺,今年4月被台北地院判刑18年,检方清查其他受害者后,再依买卖人口等罪追加起诉,北院再将李判刑18年。(本报资料照片)

曾在电影《角头》担任临演的竹联帮成员李振豪,涉及「台版柬埔寨」案,与集团成员共同将85名国人「卖到」柬埔寨从事电信诈骗,今年4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将李判刑18年,检方清查发现另有其他受害者后,依买卖人口等罪追加起诉,北院11月30日再将李判刑18年。可上诉。

去年爆发国人被诱骗至柬埔寨,控制行动自由从事电信诈骗事件后,检方查缉2波救回数十人,并对犯罪集团进行第1波起诉,后来陆续有遭李振豪等人卖掉的另30名被害人返台,检方第2波起诉涉案人。

检方起诉指控,李振豪等人从2021年11月起,与柬埔寨共犯共同组成买卖人口的犯罪组织,以高薪工作、帮忙清偿债务等理由,诱骗台湾民众前往柬埔寨工作,但实际上是以每人数十万元的代价,将受骗者卖到柬埔寨;受骗者抵达柬埔寨后,护照被强行收走,威胁、逼迫从事诈骗工作。

因被害人被要求给付高额赎金才能返台,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如果不从或业绩不好则会被殴打、体罚、关进小黑屋等,甚至被转卖掉,李振豪等人以此种方式获取高额的不法利益。

检方后来又查出,李振豪诱骗另30人到柬国,被害人到柬国后遭没收护照,被逼迫从事电信诈骗工作,诈集派员定时站岗看守,对业绩不佳者,则施以不当凌虐和威胁,包括殴打、电击、关入密闭空间、要求高额赎金,恐吓卖器官、被活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