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运将不满遭开单 吐员警口水又丢石头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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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李姓计程车司机违规停车遭台北市中山分局员警劝离,她竟朝警员吐口水及丢石头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考量她犯后矢口否认犯行,迄未向员警致歉或赔偿,态度恶劣,依妨害公务罪判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3万元定谳。

判决指出,李女在2015年5月20日上午9点多,驾驶计程车搭载乘客行经北市中山区龙江路她将车辆违规停置在巷内红线处,遭执行取缔道路障碍勤务之员警劝导驱离,经2次口头劝导她都不离去。

警员于是依法搜证并开单告发,李女竟用手拍落员警相机,又持雨伞伸出车外敲打警员头部,并坐在驾驶座上朝车外之警员吐口水,警员依现行犯欲将她逮捕,她又攻击警员手部,并对警员丢掷石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