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遭體罰深夜嘔吐抽搐送醫不治 父母雙雙遭判刑
谢姓男子与妻子蔡姓女子共同生育扶养3岁女儿,却不耐女童调皮,殴打女童致其全身伤痕累累,又因女童未按时就寝,剧烈晃击女童致其头部受伤,女童夜间呕吐抽搐,紧急送医后仍于两个多月后死亡;案经检方起诉,士林地院近日审结,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伤害致死罪分别判谢男9年、蔡女8年6月徒刑。
判决指出,女童平时主要由蔡女照顾,谢男则在工作下班或假日帮忙照顾,2019年9月16日傍晚,夫妻俩不耐女童调皮、不听管教,谢男持30公分胶条抽打女童四肢,蔡女则徒手殴打女童手臂,导致女童伤痕累累。
同年9月23日女童放学后,夫妻俩又见女童不按时就寝,要求女童面壁罚站2小时,女童因体力精神不济而吵闹,谢男就以不明方式剧烈殴打并「晃击」女童身体,导致女童脑部广泛性严重水肿、视网膜出血等受伤,蔡女对此视若无睹,直到女童当天晚上呕吐、抽搐才惊觉事态严重,将女童送医治疗后,女童仍于同年12月19日不治身亡。
事件曝光检警介入调查,谢男、蔡女虽坦承伤害犯行,但否认伤人致死,称女童睡眠不正常,所以要求女童罚站,晚上刷牙时女童曾跌倒撞到头,但经询问,女童自称无恙,后来夜间呕吐,以为是女童癫痫发作,简单清洗后便带女童就医;女童身体伤势,是因闪避处罚自己去撞到家具所致,并非2人所为。
幼儿园教师证称,案发期间有发现女童身上有瘀伤,但颜色不深,事后曾询问蔡女,蔡女说女童是罚站时撞到头,但未提及「刷牙跌倒」,也未收到女童有癫痫的相关讯息。法官再考量医院提出的相关鉴定报告,认定女童有遭身体虐待迹象,脑部病变、水肿等伤势是因遭人不当伤害所致,与女童死因有因果关系。
全案侦办期间,谢男、蔡女曾指女童好动、调皮、爱玩插座、电风扇等,讲不听、罚不怕,体力好又不睡觉,所以只能以体罚的方式管教,并无伤害致死犯意;但法官认为,夫妻俩所述情形,不正是3岁幼儿的正常表现?案发时2人皆是成年人,且于女童前已育有1女,对于幼童的合理管教界线应与常人无异,可充分理解管教幼童绝非以击打伤害为方式。
甚至,案发时女童近乎2天未深度睡眠,已身心俱疲,一般成年人在这种情况站立数十分钟都会觉得难以负荷,更何况是3岁幼儿;谢男因不耐女童哭闹而击打伤害女童,蔡女为支持谢男而未劝阻,已违反其保证人的作为义务,应同负伤害致死罪责。
士林地方法院。记者李隆揆/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