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性侵后两度寻短 2男狡辩称断片遭重判
洪姓、郭姓男子2017年趁女子酒醉之际轮流性侵,事后女子两度轻生致重伤瘫痪,2018年病故,一审判洪、郭徒刑12年、13年,另须赔偿家属200万元,2人提起上诉,高院认为2人因被害人死亡,狡辩当天酒醉「断片」,甚至有人对被害人轻生一事,语带调侃,犯后态度恶劣,驳回2人上诉,2人仍被判刑12年、13年。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7年12月9日晚间,洪男及郭男透过经纪公司介绍约1名女子到KTV唱歌及饮酒。女子因有长期服用安眠药习惯,席间饮酒过量而不胜酒力,遭2男捡尸带往摩铁轮流性侵。
翌日凌晨,女子发现遭2人性侵,即在摩铁内寻短,幸经送医急救捡回一命,2018年3月女子不幸坠楼重伤瘫痪,2018年8月因呼吸衰竭、呼吸道食物吸入阻塞窒息死亡。一审法院依乘机性交致人自杀而重伤罪判洪男12年徒刑、郭男13年徒刑;另民事部分,被害人家属提告求偿,一审判决2人赔偿200万元。
洪、郭2人提上诉,高院认为2人因被害人已死亡,「死无对证」,竟均以「饮酒过量、饮酒后记忆会断片、已经没有印象、没有记忆、忘记了」等理由,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恶性重大,迄今尚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驳回2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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