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扣变吊销」警开不实罚单 涉图利车主遭判刑
宜兰县古姓员警受高中同学所托开立不实罚单,让6人利用当时法规的漏洞,规避无法用车的处罚,宜兰地方法院依贪污的图利罪判古姓员警1年4月徒刑,缓刑2年,应向公库支付10万元,褫夺公权2年。(本报资料照片)
在宜兰县从事汽车业务代办的赖姓男子,利用当时《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漏洞,由古姓员警为6名因超速遭「吊扣」的车主开「吊销」牌照罚单,让车主规避了无法用车的处罚,宜兰地方法院依贪污的图利罪判古姓员警1年4月徒刑,缓刑2年,应向公库支付10万元,褫夺公权2年。
道交条例原规定「吊销牌照者,经检验后,即可重新领牌」,「吊扣」牌照是暂时扣牌的处分,「吊销」是车牌被取消使用资格,后者是更严重的违规才会有的处分,但车主只要验车重新领牌,就可以规避「吊扣」期间无法用车的影响,经修法后,现今法规是「吊销」至少要6个月才能领牌。
判决书指出,在罗东警分局担任员警的古姓男子,与赖姓男子是高中同学,赖男受托为6名车主处理交通违规,6名车主都因超速60公里被吊扣牌照半年。
实务上吊销处罚重于吊扣,不过车主在吊扣期间,只要车辆未悬挂大牌、使用他牌上路,遭警方制单裁罚吊销牌照,车主即因牌照吊销无从吊扣,可迳行验车后重新申请牌照立即上路。
古员在2022年初受赖男之托,前往赖男约定的时间、地点后在举发单填写「已领有号牌而未悬挂」的罚单,再由赖男持罚单到监理站缴纳罚锾、吊销汽车牌照、重新验车、领取新牌照等,除有1人因长辈请托而未收费外,赖男以每案1200元,合计取得6000元的代办费。
2022年6月间,新北等县市都传出员警配合业者开吊销牌照罚单,宜兰检方自动检举侦查起诉此案。地院审理时,考量古姓员警是受高中同学所托,未从中收取费用,酌量减轻其刑;赖姓男子则判1年徒刑,缓刑2年,应向公库支付7万元,褫夺公权2年。古姓员警现停职中,如判决确定有罪将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