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直行遭撞对方还要他赔钱 他不爽开走得吃罚单吊扣驾照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黄姓男子晚间开休旅车直行到路口时,遭谢男突然右切擦撞,双方停下再路边讨论和解。黄男自认没错,对方开口报警要他赔偿,他愤而直接开走,却被警察找上门。警方提醒,无人受伤的肇事逃逸仍触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除得吃最高3千元罚单外,还要被吊扣最高3个月驾照,民众应当心。

▲男子开休旅车直行遭左方小客车切入擦撞,自认没错开走成肇事逃逸。(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队10月1日晚间8时许获报,进德路、精武路口附近有车祸,虽然没有人受伤,但对方却驾车逃逸,员警立刻赶到现场处理。

46岁谢姓男子向警方表示,他当时开车从进德路往力行路方向行驶,到精武路口时因为前方车辆左转,他将车往右切继续直行,却与后方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双方原在路口停下,对方也下车跟他谈修车和解事宜,但他告知对方要报案时,对方却立刻上车走人将车开走,让他十分傻眼

▲小客车男子见对方将车开走,立刻报警。(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警方得知后,立刻调阅谢男车上的行车纪录器,确认他说法无误后,再调阅监视器循线找到开车的63岁黄姓男子,并请他到案说明。

黄男到案称,他当时直行遭对方右切擦撞,事故主因本来就在对方,结果竟开口要他赔偿,他觉得不合理,才会开车离开没有报案。

▲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小客车突然右切擦撞休旅车,有错在先。(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两车都有擦撞痕迹。(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三分局交通分队长兴邦表示,谢姓男子开车不当变换车道有错在先,警方已依规定举发。但黄姓男子自认没错却擅自离开,已触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新台币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锾;逃逸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1个月至3个月。」黄男除吃肇逃罚单外,也得吊扣驾照,罚得反而比对方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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