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入狱老婆跑了 夫等17年才放弃「连妈妈过世也没回来」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南投谢姓男子2000年5月与大陆籍的陈姓女子结婚,但婚后不久就因案入狱,没想到老婆就这样跑了,连母亲过世也没有回来奔丧,两人这一分开就长达17年,这才决定诉请离婚。南投地院法官认为,谢男陈女在这段婚姻中皆可归责,且有责程度相同,因此裁准两人离婚。

▲谢男婚后不久就被捕入狱。(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谢男在判决书中主张,他与陈女是在2000年5月18日结婚,婚后妻子跟着自己回台共同生活,但后来他因案入狱,妻子随即离开前往台北亲戚家居住,双方之间的联系开始变少,隔年对方出境返回大陆,从此音讯全无,考量到他们已经分居十多年,早已没有夫妻之实,因此决定诉请离婚。

而谢男的李姓友人出庭证称,谢、陈两人结婚时有举行婚宴,「我有去吃喜酒,后来因为他吸毒,两人常常吵架,他老婆就常常不在家,后来他妈妈过世,老婆也没有回来奔丧」、「最后一次看到他老婆是什么时候,我已经不记得了,应该有超过10年以上,现在他们没有住在一起」。

▲谢男当初与陈女结婚有办婚宴,没想到婚后才一年老婆就跑了。(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案无关)

由于陈女已在2001年10月8日出境台湾,至今没有再入境,经过南投地院合法通知也未到庭,或提出任何书状答辩,因此,法官认定谢男的主张应该是真的。

法官指出,从陈女离开至谢男提告时间长达17年,两人在这段期间均无同居的事实,可见女方并没有维持婚姻的意愿,纵使起因男方入狱未能照顾家庭,但她也不愿意继续一起生活,才会选择以离家方式处理婚姻困境,双方在造成婚姻破绽方面皆可归责,且有责程度相同,因此依《民法》第1052条第2项规定,裁准两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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