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讨钱及过年才回来 分居6年真的怒了!人夫诉离斩孽缘

不满妻子讨钱及过年才回来,分居已6年怒了,人夫诉离斩孽缘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指控妻子小萱(均化名),2人在2008年结婚并育有2名儿子,但双方尝试相处后仍感情不睦,小萱在6年前带着孩子回娘家,在分居期间,小萱除向他拿钱及过年外,均未返家,也未料理三餐给家中长辈,他每月固定支付子女生活费用2.5万元,学费则是另外给,不满已3年无互动,愤而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辩称,双方已分居约6年,她与儿子3人本来住在婆家,因阿国一直没有回来住,加上该住处后来住不下,她便带着2名儿子搬回娘家。之后他发现阿国婚内出轨,但是她很传统,觉得结婚了就不要离,也和个儿子讨论过,长子说他正准备学测,很生气为何不能为了他与弟弟继续保有婚姻。

而她原本也想要维持完整的家,不要让小三称心如意并上位,虽然2个儿子出生至今都和她同住,但她因为十字韧带断裂,因此仅能从事服务业,没有钱及房子,而且她现在与孩子们住在哥哥所有的房子,但哥哥要求她返还房屋,因此她仅能仰赖存款与父母资助,希望2个儿子的亲权皆由阿国行使。

法官认,双方无法相处与沟通,并且已分居6年,鲜少有所联系,而小萱对此也不否认,足认阿国主张,堪予采信。而小萱声称不愿离婚,但法官量,小萱带2个儿子搬离后,双方已分居多年,且未有回复共同生活的迹象,已无夫妻共同生活之实。

法官审酌,双方分居状态持续中,并已造成婚姻裂痕更深,且彼此互动冷漠,几无夫妻之情,对婚姻之破绽均不无责任。日前依法宣判,阿国诉请离婚,洵属有据,应予准许。2个儿子的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由阿国单独任之,较符合其最佳利益。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