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9696-**挂反了! 糊涂车主遭罚5400元兼吊销车牌

▲糊涂车主反装车牌,被民众拍下向警方检举。(图/记者庄雅婷翻摄)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一名郭姓男子开车行经民族一路时,遭后方驾驶检举车牌反挂,经警方检视搜证画面,发现车牌原为9696-**竟挂反变成**-9696,因违规事实明确,于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1项第7款「号牌不依指示位置悬挂」开罚5400元,并吊销该车号牌郭男事后提出申诉,但警方也说,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中无论故意或过失都不能免责,仍依法开罚。

郭男事后收到罚单后,申诉表示「因为要安装『后行车纪录器』,所以将号牌暂时拆除,安装好后就又挂回去了,只是没注意到号牌是颠倒的,希望警方不要吊销车牌」。

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组刘组长表示,本案例实务上的确少见,看起来郭姓车主不是故意的成份居高,但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中无论故意或过失都不能免责,可以打行政诉讼,但警方有检举照片依法开单

警方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条规定汽车号牌每车两面,应正面悬挂于车辆前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汽车号牌不得变造损毁、涂抹粘贴其他材料、加装边框霓虹灯装置旋转架颠倒悬挂或以安装其他器具方式,使不能辨认其牌号时,应洗刷清楚。而飙车或规避警察取缔而不悬挂车牌或使他人不能辨认其牌号,则可处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且还要吊销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