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吊扣车牌竟路上趴趴走 云林检警查缉伪造车牌逮18车主送办
▲云林检警查缉伪造车牌,18车主高价网购伪造车牌为爱车还魂遭送办。(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有鉴于伪造车牌日渐猖獗,不少重大刑事案件侦办过程,发现部分嫌犯所驾驶之车辆悬挂伪变造车牌,制造侦查断点,规避检警查缉,影响社会治安甚钜,云林地方检察署与云林县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交通大队组成联合查缉小组,积极查缉伪变造车牌案件。总计查缉18人到案,并扣得伪造车牌共36面。
云林县警察局交通队今年9月底发现一辆宾士车行迹可疑,警员欲进行拦检盘查,未料驾驶竟冲越拦检点逃逸、拒绝盘查,警方以警力优势进行围捕,妙龄女驾驶见逃不掉,停车就逮。该名女嫌犯除车上有毒品外,所驾宾士车车牌亦为从网路所购买之伪造车牌,全案遭警方依伪造文书、毒品等罪移送。
▲妙龄女驾驶悬挂伪造车牌宾士心虚狂逃。(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云林县警察局向嘉义监理所云林监理站调阅近期车牌因故遭吊扣共有1196笔,透过路口监视器系统分析清查,发现有部分车牌于「吊扣期间」,却有使用车牌在外行驶,经查缉使用车牌者到案,发现渠等因超速或涉及公共危险案件,在车牌经吊扣后,透网路购物平台购买伪造车牌,并悬挂使用。
云林检警自8月17日至9月27日,业已查缉18人到案,并扣得伪造车牌共36面。嫌犯均指出,系以8000元至16000元不等金额代价上网购买伪造车牌。云林地检署强调,伪变造车牌,或行使伪变造,依据刑法第212条、第216条规定,最重可判处有期徒刑1年,另外,行使伪变造车牌,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3款规定,最高可处以10,800元罚锾。
呼吁民众切勿购买、使用伪变造车牌,以免涉及刑罚及行政罚。云林检警会持续查缉伪变造车牌案件,另外针对车牌尚在「吊扣期间」,却仍在外行驶之伪造车牌,亦会积极查缉到案,以杜绝不法份子利用伪变造车牌作为侦查断点、规避检警查缉,维护社会治安。
▲云林检警查缉伪造车牌,18车主高价网购伪造车牌位车还魂遭送办。(图/记者蔡佩旻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