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变造车牌成歹徒犯案利器 云林检警逮18人送办

云林地检署侦办重大刑事案件,发现部分嫌犯所驾驶的自小客车悬挂伪变造车牌,借此制造侦查断点,1日地检署表示已扣得伪变造车牌36面,查缉18人到案。(云林县警察局提供/张朝欣云林传真)

云林地检署近来侦办重大刑事案件,发现部分嫌犯所驾驶的自小客车悬挂伪变造车牌,借此制造侦查断点,规避检警查缉,因此与警方组成联合查缉小组,积极查缉伪变造车牌案件,1日地检署表示已扣得伪变造车牌36面,查缉18人到案,依《刑法》、《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移送法办。

云林县警察局交通队警员日前发现1辆宾士车行迹可疑,进行拦检盘查时驾驶拒检逃逸,警方围捕后发现车上有毒品,车牌是伪造车牌,驾驶坦承伪造车牌是从网路购买的。云林检警为避免类似情况愈来愈多,决定联合加强查缉。

云林警方除持续拦查可疑车辆,也向交通部公路局嘉义监理所云林监理站调阅近期遭吊扣车牌,共有1196笔,透过云林县警察局建置的路口监视器系统分析清查,发现有部分车辆明明已被吊扣车牌,却仍悬挂车牌在外行驶。

查缉小组表示,经通知使用车牌者到案,发现这些人因超速或涉及公共危险案件,在车牌被吊扣后,为能继续开车上路,竟透过脸书、抖音及虾皮等社群及网路购物平台,以新台币8000至1万6000元不等金额购买伪变造车牌,悬挂于汽车上。

云林检警说,从今年8月17日至9月27日,共查缉18人到案,扣得伪造车牌36面,部分被查缉到案的被告,已由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地检署指出,伪变造车牌或行使伪变造,依据《刑法》第212条、第216条规定,最重可判处有期徒刑1年。另外,行使伪变造车牌,还可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3款规定,最高处以1万800元罚锾,呼吁民众切勿购买、使用伪变造车牌,以免涉及刑罚及行政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