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测值超标0.01却被判无罪 法官称「酒测器会有误差」!

▲警察酒测临检示意图。(图/记者林世文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一名陈姓男子酒后骑车新市区被拦查,酒测值达0.26,讯后移送法办;台南地院认为,由于其酒测值仅超过标准0.01,酒测器可能有误差,所以判男子无罪,全案可再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男去年9月25日晚间与朋友喝酒后,骑车返家的途中警方拦查,被测出酒测值为0.26mg/l,当场被带回警局笔录,讯后被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检察官审理期间,陈男坦承有喝酒且酒后骑车;不过台南地院法官认为,被告的酒测值指多标准0.01毫克,且依标检局公告技术规范,酒测器误差为正负百分之七点五,等于酒测值在0.24到0.279毫克都在误差范围之内,因此在这样情况下必须做出无罪判断,否则会为反无罪推定原则,最后判陈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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