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90杀弯酒驾撞民宅 法官:回推酒测0.31「难认有醉」判无罪

宜兰孙姓男子酒驾,自撞路边民宅仓库,1小半后在医院酒测值仍高达0.22毫克,检警回推估算肇事时酒测值高达0.31毫克涉公危,但法院以回推公式会因个体情况误差,判无罪。(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孙姓男子2018年11月,在家中饮酒后酒驾,疑因不胜酒力,以时速90公里高速自撞路边民宅仓库,孙男受伤送医,约一小时半后,警方才顺利在医院后为他酒测,但酒测值仍高达0.22毫克,检警依公式回推估算他肇事时酒测值高达0.31毫克,依公共危险罪起诉孙男,但宜兰法院审理时,以检警回推使用的公式,会因个体情况有误差,因而判孙男无罪。

判决书指出,2018年11月24日晚间10时许,宜兰36岁孙姓男子在家饮酒后,于隔日清晨开车上路,在凌晨2时18分许,行经苏澳镇苏滨路一处大弯道时,疑似因不胜酒力,以时速90公里高速,冲撞路旁民宅的仓库,孙男当场受伤送医,但幸未波及他人。

孙男肇事后,警方于当天凌晨3时42分许,在医院为孙男酒测,数值竟高达0.22毫克,检警依交通部运输研究所的公式回推后,估算事发当时孙男酒测值应高达0.31,孙男也坦承在家饮酒后才上路,因此被依公共危险罪起诉。

宜兰地方法院审理时,认为交通部运输研究所的研究内容,仅以13名平均年龄在24岁以上,且平时无饮酒的男大生样本,质疑样本数过少,且个人体质差距甚远,孙男在接受侦讯时也曾供称,是因为车速过快,事故路段又刚好是个大弯道才会失控撞击路边仓库。

法官因此认为,检警回推估算得到的酒测值,违反刑事严格证据法则,难以认定孙男酒测值达0.25毫克以上而触犯公共危险罪,因此判孙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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