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雾驾车「8+1」守则台中交警教你怎么做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队呼吁,用路人开车时若行经浓雾视线不佳路段,务必减速并保持适当距离,掌握「8+1」安全驾驶守则。(台中市警察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61线西滨快速公路日前发生20车连环撞车祸,造成2死8伤悲剧,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队呼吁,用路人开车时若行经浓雾视线不佳路段,务必减速并保持适当距离,掌握「8+1」安全驾驶守则,远离交通事故。
1、减速慢行:在雾中尽量减速慢行,盯紧前车并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减少变换车道:高快速道路雾区路段,能见度太差时,建议从最近之交流道驶离,或放慢速度、拉长与前车距离,减少变换车道,以免后方来车来不及反应造成危险。
5、保持除雾、清洁雨刷与玻璃:将车窗打开一条缝,使车内外空气流通,温度保持一致,避免挡风玻璃内凝结雾气。并且须先行以雨刷水,将挡风玻璃先刷洗清洁。
6、紧盯标线、尽量行驶路中间:在大雾中,可以尽量利用残存的视距,盯住路中的分道线行驶,但一定注意不要跨线行驶。
7、善用喇叭:雾天视线不好,按喇叭可以起到警告行人和车辆的作用,当听到其他车的喇叭声,应当立刻鸣笛回应,示意己车的位置。
8、切忌急煞:在大雾天开车应该用点煞来慢慢降低车速。突然地急刹车会让后方车辆来不及反应,导致追尾的发生。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议,除上述8大要领外,另外1招「2阶段处置」,预防2次事故发生。当驾驶人在快速道路发生事故时,建议采「2阶段处置」,第1阶段先下车确保自身安全,如果后方车流多且速度快,建议先短暂离开车道至安全处所(如路肩)。
另外,第2阶段立即观察后方状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将车上故障标志取出、放置车辆后方80–100公尺(车道线每组10公尺、可参考运用)处,并报警处理,以维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