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男酒驾自撞民宅!「回推酒测值0.31」无罪 网批:零容忍破功
▲酒驾零容忍政策似乎被打脸。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记者张君豪翻摄)
宜兰一名孙姓男子在住处喝完酒,过几个小时后以为酒退了开车出门,结果途中自撞民宅;警方依法对他进行酒测,酒测值每公升达0.22毫克,被检方事后回推事发时酒测值为0.31毫克,依公共危险罪起诉。宜兰地院审理后,认为每个人体质不同,代谢率有别,因此判孙男无罪;对此,宜兰地检署不服已提上诉。
判决书指出,孙姓男子2018年11月24日10时许在友人家饮酒,一直到隔天凌晨2时许离开,没想到行经苏澳镇苏滨路段因过弯没算好角度,失控撞上路旁民宅仓库。
事后孙男被送去医院时已经凌晨3时42分,呼气酒测值仍达每公升0.22毫克。检方以「驾驶人行为反应之研究─酒精对驾驶人生理影响实验分析」报告,用每小时酒精代谢为0.0628毫克回推,认定孙男酒驾上路时酒测值应为0.31,将他依公共危险罪起诉。
不料法官审理后认为,饮酒后酒精代谢快慢,与饮酒人当时身体的疲劳程度、腹中其他食物代谢情形等因素均息息相关,不能用报告来推算,加上事发地是大弯道,一般人应也有可能会发生事故,因此判孙男无罪。
判决出炉后引起批评声浪,酒后肇事酒测值每公升达0.15毫克,就能依公共危险罪送办,但孙男却没有,「酒驾零容忍」政策似乎被打脸。对此,宜兰地检署已经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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