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零容忍」破功 高雄警酒驾统计到7月底已达6件
▲高雄市员警酒驾统计到7月底已经有6件。(图/记者林悦翻摄)
尽管高雄市警局高举「酒驾零容忍」的旗帜,2019年截至7月底止就传出6起员警酒驾案件,虽全数都已移送法办并进行惩处,警局长李永癸的三令五申还是被自己人当成耳边风,至今发生员警酒驾的案件的分局分别有六龟、前镇、湖内、三民二、鼓山、苓雅等警分局。
其中湖内分局警备队张姓巡佐,2018年因酒驾被调离仁武分局,紧接着2019年3月份在屏东酒驾被拦查,事后被记过2次调到三民二分局,没想到同月31日要上班前又被拦查酒驾,其酒测值0.23毫克,张员事后以身体不适请长假,没多久就传出轻生。
另前镇分局前镇街派出所黄姓员警,2019年2月19凌晨骑机车自摔在林园区王公路,送医后采血换算酒测值高达1.24毫克,所幸伤势并不严重,事后被记过2次并调职处分。
鼓山分局警备队李姓员警在6月7日因醉倒在车内,被民众发现报案,当时车辆就停在屏东枋寮乡临海路上,酒测值超标1毫克,被记1大过并调职处分,同月底27日,六龟分局桃园分驻所张姓员警在所内饮酒后,凌晨驾巡逻车出门买宵夜,却在南横公路84公里处自撞山壁,事后遭记2大过免职,当时一同饮酒的员警记1大过、值班员警记过1次处分。
最近一件为28日清晨,苓雅分局民权所潘姓巡佐酒后骑车在屏东潮州自摔,酒测值超标0.25毫克,被记1大过并调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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