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大性侵案 被害人男友po文控「前社科院长夏林清吃案」要赔偿1元

▲辅大前社科院林清(右)不满遭指控利用权势压下校内性侵案,向学生求偿获赔1元。(图/资料照)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辅仁大学2015年发生校内学弟学姊酒醉性侵案,事发被害人朱姓男友脸书上po文,指控当时的社科院院长夏林清利用权势吃案、压下性事件,夏提告象征性求偿1元,士林地院判决认为朱男指控不实,要赔偿夏1元,同样挨告的被害人则免赔。可上诉。

2015年6月26日,辅大爆发王姓学生性侵学姐案,隔年网路上讨论当时辅大心理系组成所谓的工作小组处理本案过程中,时任辅大心理系教师并兼任社科学院院长的夏林清,遭外界质疑组成工作小组疑为吃案,造成被害人二次伤害。

夏林清为此提出多项告诉争取清白,其中包括指控被害人的大陆籍朱姓男友,在2016年5月29日的po文内容,明示或暗指她为了退休前的权力部署,刻意利用权势吃案,被害人也po文表示「我看过(朱男po文)并同意」,夏因此控告朱男和性侵案被害人应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1元,并分别在个人脸书刊登道歉启事。

法院讯问相关证人以及卷内事证后,认为朱男po文内容是拼凑出来的,夏未如文中所述,利用权势「狠电」不同意见者,也没有要求人封口,判朱男要未张贴客观事实不符、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赔偿夏1元,但驳回夏要求公开道歉的部分,至于被害人只是单纯表达「我看过并同意」,不算帮助朱男侵害他人名誉,因此不需赔偿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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