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电视和年代揭露辅大性侵案被害人资讯 NCC各处罚6万元

▲辅大性侵案,引发社会哗然。(图/资料照)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21日)对壹电视和年代电视台因为在新闻报导和政论节目上报导和讨论辅大性侵案,有揭露被害人身份校方资讯,因此以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为由,各处罚新台币6万元。

辅大性侵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不过壹电视新闻台在9月23日报导此新闻,年代电视台《新闻面对面》节目更在9月26日邀请辅大社科院院长夏林清上节目「喊冤」,引发民间团体抗议

对于这两家媒体的行为,NCC今天(21日)以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为由,各处罚新台币6万元。电台内容事务处专门委员陈金霜表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目的,是希望透过限制资讯流通方式,落实对被害人的尊重和保护,因此电视节目内容若涉及儿少和性案件时,必须特别加强内控编审机制,不得揭露足以辨识儿少或被害人的相关资讯,以免触法

另外,由于TVBS新闻台在去年8月18日报导社会新闻时,并没有针对未满18岁的嫌犯脸部予以遮掩,以及三立新闻台在报导豪门婚外情新闻时,有揭露未成年儿童母亲姓名,因此也根据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各处罚新台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