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被疑吃案 辅大夏林清停聘官司重打

辅大教授林清。(资料照/季志翔摄)

辅仁大学心理系2015年爆发性侵案,时任社科院院长夏林清被质疑「吃案」,因而遭停聘1年。夏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她胜诉案经上诉,最高行政法院认为,辅大是私立大学,与夏的聘雇关系民事私法契约,因此废弃原判决,移送至新北地院全案又得重新开始审理

性侵案爆发后,被害人及其男友认为夏林清「吃案」,在脸书表示不满,夏随即在网路发表文章、召开记者会、参加谈话节目澄清。辅大性平调查认定夏的言行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关法令,移交辅大教评会审议,决议停聘1年,期满后再审查是否回复聘任关系,并报请教育部获准。

一审北高行认为,辅大考量外界压力,且被教育部督促尽速处理,否则将依私立学校裁处,才决议停聘「平息众怒」,有裁量滥用情事,教育部也有干涉大学自治之嫌,且夏是否因其行为影响教师适格,或为何有停聘必要,教评会也未能公开在会议中讨论,辅大停聘处分及教育部核准,均有违法情事,判决废弃。

辅大、教育部提起上诉,二审最高行指出,在大学自治制度下,教评会应独立行使职权不容外力干扰、介入,但辅大教评会2017年2月23日针对停聘案开会时,校长江汉声并非教评会委员,也未受邀列席,却在夏林清离席突袭现身,表示他备受教育部、立委、监察院等外界压力,如不尽快处理,学校名誉经费补助都会受损。

校长身为学校最高行政首长,其意见足以影响教评会作成正确决定,伤及教评会的客观公信力,已有程序违法的瑕疵,教育部未予纠正就核准停聘决议,亦属违法,故驳回教育部上诉确定。

但最高行认为,辅大是私立大学,聘任夏林清属民事私法契约关系,因此停聘通知也属私法契约行为,非行政处分,行政法院并无管辖权,故废弃原判决关于辅大停聘通知部分,移送至新北地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