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屋2房客嫌吵骂「吵三小」 一人持水果刀另一人持灭火器对干
▲桃园市吴姓男子与江姓男子今年7月间因细故互殴,吴持水果刀猛刺江胸部等处,事后双方互告。(图/达志示意图)
桃园市吴姓男子今年7月间不满隔壁房客制造声响以「吵三小」怒斥,隔邻房客江姓男子则闯入吴房间对呛,2人发生口角后,吴持水果刀逼近江,江回头拿起灭火器攻击吴头部,吴以水果刀猛刺江左胸、腹部等处,警方据报后将2人送医,江男幸运捡回一命,事后双方互提告诉,检方18日侦结依杀人未遂、伤害等罪嫌将吴、江分别提起公诉。
检警调查,51岁的吴姓男子与28岁江姓男子在大溪区租屋,两人为隔邻房客关系,今年7月16日晚间6时许,吴不满江在房间内一直发出噪音声响,直接大喊「吵三小」,江走出房间质问,因吴房间未关,江直接闯入与吴理论,双方发生激烈口角。
吴拿起桌上水果刀逼近对方,江躲开后到楼梯间拿起灭火器闯入江男房间朝吴扔过去,吴闪躲未被砸中,2人发生扭打,江捡起灭火器朝吴头部猛砸,吴则持水果刀朝江左胸猛刺一刀,2人一路扭打从房内打到楼梯间,吴后来又持水果刀刺进江腹部并割伤其右手臂,江因失血过多瘫软被吴压制在地,案经其他房客报警处理,双方都挂彩,吴也被江打到脑震荡,事后双方互提告诉。
检警侦讯,2人都坦承因细故互殴,但均推称是对方责任,警方在现场查扣水果刀与灭火器等证物,江男也提出医院诊断报告,有腹壁穿刺伤、左胸壁穿刺伤与右手掌撕裂伤等伤势;检方侦结,将2人依杀人未遂罪、伤害与侵入住居罪将吴与江提起公诉,因2人均为累犯,建请地院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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