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逼应召女无套骑乘 白嫖男辩「女上男下不算强迫」

▲欲白嫖最后却性侵的谢姓男子。(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谢姓男子试图白嫖,找了应召女旅馆性交易,却露出背包中的刀柄恫吓女子性交,谢男不但拒戴保险套,还要求女子「像男女朋友一样的做」。女子遭侵犯后提告,谢男还辩称「女上男下不算强迫」,谢男甚至还在高院开庭时试图落跑,但被逮回。高院二审25日仍将他重判7年半。可上诉。

判决指出,25岁的谢男在今年2月20日,试图白嫖。他明知身上没有现金,但仍透过应召站以9000元的代价,找了应召女到新庄区某旅馆性交易。女方房间后,要求付钱才做,谢男称到楼下提款,但回来后仍说没钱。女方转头就走,但谢男竟亮出背包内水果刀的刀柄,恫吓女方,不顾女方哭泣求情,仍命令女方脱去衣物,性侵得逞。应召站察觉有异,请旅馆柜台人员前往敲门,女方趁隙逃逸,并报警逮捕谢男。谢男被依照「加重强制性交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谢男否认犯罪,辩称「女上男下,我不觉得这算是强制,当时并没有强迫她一定要在上,她都没有反抗,就直接坐上来。」一审法院仍定有罪,重判7年6月。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期间,谢男某次庭讯结束后还押,在走回囚车路上,突然撞倒法警往高检署方向逃逸,法警随即高呼支援,十多名法警冲出围捕谢男。谢男闯进高检署总务库房躲藏,但随后被法警揪出,带回囚车。谢男遭逮后,还对法警大吐苦水,辩说:「我是好人!」

二审于25日宣判合议庭法官仍认定他有罪,考量他犯后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创,又饰词狡辩,未赔偿被害人,因此高院驳回上诉,仍判他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