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辩女上男下强奸我!性侵小三逼签债务契约

男子性侵小三,还辩称小三女上男下强奸我。(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苗栗吴姓男子与婚外情对象小丹化名),交往多年并一度同居。小丹另交男友,有意与吴男疏远,吴男竟于2016年骗出小丹共游台南,并在汽车旅馆中殴打、性侵小丹,逼迫小丹签下1百余万元债权契约。吴男被逮后,还辩称是小丹「女上男下强奸我!」最高法院10日将吴男判刑5年4月定谳。

判决指出,吴男与小丹发生婚外情后,2人多次分合,小丹最后决定分手,刻意与吴男疏远。吴男不满,谎骗小丹一起到大陆投资,并约小丹于2016年1月初,在苗栗某公园碰面,一起搭机赴大陆。小丹坐上吴男的汽车后,吴男谎称2人机票被偷,要求小丹一起南下散心,当晚就开车到台南某汽车旅馆投宿。

2人入住后,吴男不满小丹交新男友刻意疏远,持拖鞋殴打小丹头脸,并逼迫她脱光衣服、跪在地上接受质问过程中稍不如意就拳打脚踢,小丹全身多处伤痕,连乳房都被咬伤。吴男逼迫小丹写下给土地公的疏文,说「今生今世只听吴男一人之话,决不三心二意,今后愿与吴男同甘共苦、共同承担,如有违背誓言,将不得好死,天打雷(劈),横尸街头。」还逼她签委托杀害新男友的委托书,以及承担吴男117万余元债务契约书

小丹写完契约后,吴男大骂「妳这种女人就是要修理,妳要再陪我三天,三天后再放你走,这过程要把我服侍得服服贴贴,过程要把我当皇帝,不然不会放过妳」,随即性侵小丹。小丹被吴男挟持,一直到当天晚间才趁隙脱逃,向台南市警局报案,逮捕吴男,吴男被依「强制」、「强制性交」等多项罪名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将吴男判刑5年4月。案件上诉第二审台南高分院,吴男不仅否认犯罪,还辩称「小丹为了控制我的脾气而帮我口交,这是她的嗜好;小丹更以女上男下之方式强奸我!」说2人曾同居10多年,竟然还告他性侵,真是冤枉。

但台南高分院根据小丹供词与其他客观证据证明吴男确实逼迫小丹签约,又违反小丹意愿性交,成立「强制」、「强制性交」等罪。审酌审酌吴男其仅因小丹另结新欢,即妒火中烧加以殴打成伤,并强令书写内容不堪之文件,甚至强制性交;犯后又否认罪行,未赔偿被害人之损害或寻求宽宥,反羞辱诋指小丹专长口交,还说自己被小丹强奸,难认态度良好,因此二审驳回上诉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0日驳回上诉,吴男遭判刑5年4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