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逼签本票「上床抵债」 强辩约好的:让妳现赚1万
▲女子因欠债被逼签本票,还遭拘禁「上床抵债」,恶男被判刑。(图/示意图/翻摄自免费图库pixabay)
一名张姓男子替友人向一女子追讨30多万元债务,却将女子拘禁、性侵,强辩「上床抵债」,还表示「让妳现赚1万元」逼迫女子签下本票。台北地方法院将张男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6个月刑期,另外3名共犯,分别被依强制、伤害等罪判罚,全案可上诉。
张姓男子被控于2016年8月底,在台北市一酒店包厢内,替友人与女子协商债务。没想到张男暴力相向,逼迫女子签下本票外,将女子带往林森北路一处所拘禁,期间要求女子与他发生性关系「让妳可以现赚1万元,从妳的债务扣掉。」女子不从,张男以暴力强行对女子性侵得逞。
检警侦办时,女子强调并未与张男「约定」性交易。女子的母亲也表示,平日精神状况正常的女儿,案发后患了严重躁郁症,经合议庭审理,认为确实出现创伤后反应。
不过张男辩称,双方是「说好的」,事后也将钱汇给债主。法官认为,张男以暴力胁迫方式逼签本票、性侵,导致被害人身心受创,却还饰词狡辩,判决3年6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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