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000完事后 恶男反持刀抢走应召女2万元!
一名李姓男子因缺钱花用,去年先与应召女子约定以5000元进行性交易,完事后竟持刀抵住对方恫称「不要动、不要讲话」,拿走2万元现金,接着骑脚踏车逃逸。台中地院近日依强盗罪,判李男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可上诉。
依判决书提到,案发李男以绳子捆绑应召女子手脚、毛巾堵塞嘴巴,剥夺行动自由,并阻止求援,借机取得包包内现金2 万元,得逞后,骑乘脚踏车逃离旅馆;后来是因被害女子挣脱绳索后,赶紧报警处理,全案因此曝光。
法官审酌李男有暴力犯罪前科,正值壮年,不思凭己力及合法途径赚取财物,竟为给予小孩生活费,以强暴、胁迫行为取得2万元,造成被害人心灵上难以磨灭恐惧,一开始还否认犯行,但与对方达成和解,因此量处7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