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球星拍不雅片还恐吓 刘嫌声押获准
P+联盟球员谭杰龙等人遭恐吓案,检警追查,32岁余姓男子涉嫌架设色情网站,搜集以钓鱼手法,诱骗被害人视讯的不雅影片,放在网站上牟利。另名曾担任职篮球员经纪人的39岁刘姓男子从网站下载后 ,再向谭杰龙等球员威胁恐吓。刑事局19日将两嫌逮捕到案,桃园地检署检察官复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2人。法官裁定余嫌羁押禁见,另刘嫌因住新店,没有管辖权而驳回,桃检联络北检,北检指派检察官朱玓侦办,检方讯后向台北地院声押获准。
北院裁定指出,刘嫌涉犯《刑法》散布猥亵之图画及影像、散布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之内容、诈欺取财既遂、未遂、恐吓取财既遂、未遂、《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散布少年为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等罪嫌疑重大。
且依据证据显示,刘嫌持有的猥亵图画、影片、电子讯号等档案数量繁多,可能还有被害人尚未到案,尚须检察官进一步就相关证据逐一厘清、比对,参以目前网际网路及电子设备科技发达,刘嫌可以透过其他电子设备登入帐号后,删除、变造、伪造其网路云端硬碟的证据,足认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之虞。
刘涉嫌自今年10月起,于短短2个月内,以诈欺、恐吓手段,先后向多名被害人佯称可以协助处理猥亵影片散布问题,或恫称若不顺应要求,将散布被害人猥亵影片,有反复实行犯罪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