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脸教育部 辅大教授夏林清停聘1年处分撤销

辅大教授夏林清。(中时资料季志翔摄)

辅仁大学心理系2015年爆发性侵案,时任社会科学院院长和心理教师夏林清,受外界质疑处理事件过程不当,辅大性平调查决议,认夏林清违反相关法令,辅大心理系教评会社科院教评会审议后,都认定夏不构成停聘、解聘、不续聘事由,但辅大教评会却认定夏言行违反相关法令,依教师法规定作成停聘1年的处分,并获教育部同意。案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辅大是为平息众怒才停聘;教育部则有干涉大学人事自治之嫌,原处分违法,判决撤销。

北高行判决理由指出,辅大校教评会停聘夏林清1年的决议,是加入考量夏的行为所引发外部对辅大各种压力,包含教育部对辅仁大学一再督促应尽速处理,否则将依私立学校裁处等,才决议将夏林清停聘1年,借以「平息众怒」,显然出于与教师适格与否无关的考量,有裁量滥用违法情事

本件辅大校教评会作成不利夏林清工作权处分,对夏是否因其行为影响教师适格或为什么有停聘必要,都未能公开在会议中讨论,又未载明理由在决议中,以致无法检验辩证,有违行政程序法所示处分,应载明理由的正当程序。

另教育部基于协力保障大学自治职权,在行使教师法第14条之1同意权时,原不应核准辅大校教评会决定,但教育部不仅未善尽职权,甚至在辅大校教评会作成决议前,即一再行文辅大促其召开会议,否则以私立学校法第55条绳之,不无干涉大学人事自治之嫌。所以原处分违法,诉愿决定未纠正。夏林清请求撤销诉愿决定及原处分,有理由,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