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说法/数位卷证是更方便,还是个资全都漏?

▲在网路时代是否将法院过去的纸本作业数位化,仍需要审慎考虑如何进行。(图/视觉中国CFP)

根据日前媒体报导司法改革中重要的一环:「科技法庭」,当中数位卷证的部分,在院、检、辩之间产生了意见分歧

综观各方争论,主要集中在「数位卷证内容是否比较可能被泄漏?」尤其某些涉及敏感资讯或个人私密资讯的事实证据,是否会因为卷证数位化而更不易保护,更是关键所在

数位卷证的利与弊

现在大部分的侦查、审判实务上,还是采取传统的纸本卷证。也就是所有案件相关证据资料,仍然使用书面装订成册,以纸本形式在侦查、审判中呈现。长期实践下来,纸本卷证有着若干缺失:

1. 大量占用空间,如果案情较为复杂(例如大规模洗钱案件),卷宗更动辄厚达数百页,使用起来十分不便。

2. 传递卷证麻烦,在开庭时若要提示卷宗内容,就必须先翻到对应页数、再传递到当事人证人面前检视,导致开庭时间拖沓。

3. 内容搜索不易,尤其如果卷宗特别庞杂,要从中找到自己所需的事实或证据,可能光是翻页搜寻就得花上不少时间。

4. 编纂完成的卷宗容易因为各种因素而毁损灭失,例如脱页、被水溅到等等。

5. 资源浪费,纸本卷宗往往使用大量纸张,而这些卷宗在结案之后一段时间便会销毁,对环境并不友善。

随着电脑扫描和储存科技的演进,外国法制开始尝试将卷宗的证据内容扫描后,直接以电脑档案传输,并在开庭时直接以投影方式呈现。台湾近几年也倡导追随这个潮流,也就是所谓「科技法庭」的呼声

若采用数位卷证,所有案件资料都可以被当作电子档案储存,以轻薄短小的随身装置就能轻易传递、读取和利用,能够有效改善前述纸本卷宗所带来的问题。但另一方面,电子资料传输方便,如果没有足够的资安保护措施,卷证资料(尤其是当事人或关系人个人资料)可能会暴露于外泄危险之下,甚至被人轻易修改内容。

这就是院、检、辩最主要的意见分歧所在,一方忧心数位卷证将增加泄密风险,卷宗资料持有者可能可以更效率地将内容泄漏,骇客的攻击所带来的影响也将更广泛,再结合网路的普及,网路卷证资料一旦外泄,其放射效果可能无远弗届。另一方,则认为同样的问题一样会发生在纸本卷证,因为在现行法下,卷宗并不是完全保密,仍然可以开放给律师或相关当事人影印抄录,所以,有心人士仍然有不少机会泄漏或窜改内容。

数位卷证的付诸实行

提升办案品质,绝对是台湾司法改革的一大重点。如果能善用科技,让侦查和法庭审理过程进化得更有效率,也是国家与人民之幸。因此司法确实不需要拒新科技于门外,大可朝向数位卷证、科技法庭的方向努力。

诚然,上述的风险仍然存在。即使这些风险在纸本卷证的情况下也会存在,但数位资料的风险会更高。相较于扛着厚重的纸本卷宗,把数位卷证资料直接拷贝进随身碟里,当然会是更方便的泄密途径。另外,如果要修改卷证内容,修改电子资料往往也会比窜改纸本资料来得不着痕迹。

数位卷证的资讯安全配套当然必须精进,但真正可以减低泄漏风险的,应该是屏除检警「把办案资料当作和媒体来往的筹码」这种心态。事实上,当今卷证资料的泄漏源头,大多数就是为了在媒体面前展示办案绩效,或是企图带领群众发动公审,而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的检警。

数位卷证并不只是单一措施,而是整个科技法庭发展的一环。除了卷证电子化之外,还必须搭配整个法庭硬体升级、以及司法从业人员对科技产品的熟稔,不能操之过急。所以,在科技法庭发展的同时,也希望审、检、辩三方都能与时俱进,汲取各方意见和经验,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提升资讯安全,维护人民的个人资料和隐私。(本文转载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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