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家长对立像「火车对撞」 立委批:是教育部失职!
▲15日教师法修法,立法院外形成教师团体、家长团体对立的场面。
▲15日教师法修法,立法院外形成教师团体、家长团体对立的场面。(图/记者汤兴汉摄)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15日)上午审议行政院版「教师法」修法草案,却形成教师团体、家长团体在立法院外抗议、对立的场面,立委林奕华质询时提出,为何修法草案前没有先举办公听会,让家长团体和教师团体得以对话,却演变成现在对立冲突的场面,伤害最重的是我们的教育,直批「这是否是教育部失职?」
陈学圣委员也在稍早表示,教育应该是家长和教师共同合作,如今却惨烈对立,像是「火车对撞」,建议在询答结束后举办公听会。对此主席表示此事确实必须,但也牵涉许多层面,因此更不希望急就章,两方权衡下再讨论。
▲教育部长潘文忠被立委质询,让教师与家长团体对立「教育部是否失职?」(图/记者屠惠刚摄)
政院版教师法修正草案内容在拟修订教师解聘、不续聘规定上,研拟处理不适任教师案时将教评会教师代表由目前的「不得少于2分之1」,修成「少于2分之1」。此修法还包括,担任教师前曾受2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管这名教师教学品质现在是否良好也都会被解聘。且「行为违反法规,且违反教师专业伦理、学术伦理或损害教师职务之尊严,经学校查证属实,有解聘之必要。」对此全教总、全教产两大教师团体纷纷不满抗议,其中全教总理事长张旭政针对以上向《ETtoday新闻云》表示,此版本增加了太多动辄得咎不确定因素,更让校长有权利去增聘外部人员(自己人)。另外,修法后若某位老师行政工作做不好,连老师都当不了。
▲全教总抗议教师法修法。(图/记者汤兴汉摄)
全教总认为,这和原本「教书是老师本业」,若兼任行政做不好,顶多就是撤除该行政职,还是能保有老师身分状况相差太远。张旭政强调,大部分现场老师都支持「强化处理不适任老师」,赶快淘汰带给大家麻烦的老师,但前提是应建立在先前提出的「教师专业审查会」,由第三方评断,叙明理由并公开,让外界知道老师最低专业规范在哪,而不像过去只在教评会做决定后就结束,没管道检视过程有无问题。
全教产理事长黄耀南也向《ETtoday新闻云》指出,该版本不是修教师法,是修「教师刑法」,因超过一半条文都在讲怎么让教师能够解聘,部分人士刻意营造出全台有很多不适任教师,实际上根本没这么多,令人不满的是,修法后「行政机关」竟能决定老师续聘与否,忧心万一有老师意见和上级不同,如政治考量等,是不是就会马上被清算,列不适任教师。
目前也有逾50个家长团体发起连署,包括全国家长团体联盟、台湾家长教育联盟、全国家长教育志工团体联盟、人本教育基金会等团体都力挺政院版草案,呼吁教评会处理不适任教师「就是应纳入外部委员」、「让未兼行政职教师比例不过半」等,同一时间,以上团体也都在今(15日)上午于立法院大门口举行「汰除不适任教师」记者会,高喊「我要好老师,不要恶狼师!」造成场内、外都掀起一波攻防局面。
台湾家长教育联盟理事长谢国清说,不适任教师引起了多数老师的不满,要求要处理,第一,可以要求召开校务会议,第二件事,教评会里头有2分之1的老师不同意就可以处理,我们希望可以多几位外聘委员能提供更多意见,没想到引起了这么大的反弹,「为了这一天,我们已经等了20几年了。」
一名受害者父亲表示,教评会的成员全是老师,「在同事审同事的情况下都不会有事」,以他的个案为例,老师都被社会局依儿少法开罚了,并且公布姓名,「这样的人都没办法解聘,那还有什么人可以解聘?」那我们家长希望教评会要有2分之1的人,要有专家、学者,那解聘门槛太高,一定要从3分之2降到2分之1。
▲家长团体「台湾家长教育联盟」理事长谢国清,今(15日)代表发言「支持教师法修法」。(图/记者季相儒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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