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教师纳劳基法分本职、非本职 立委批「阶级制度」

高教工会屡次抗议兼任教师在校任教不公现象。(图/高教工会提供)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教育部拟将兼任教师分为「未具本职」和「具本职」,前者将纳入劳基法保障,引发教团强烈反弹。立委柯志恩13日在立法院教育委员会表示,教育部的分流是一种阶级制度,压缩「未具本职」教师生存空间,教育部应给予示范条例,不要让各大学各自解释,造成更多模糊地带

立委柯志恩表示,很多学校已经放宽「具本职」兼任教师的授课时数,从4小时放宽到8小时,让他们可以到更多学校兼课,压缩「未具本职」的生存空间;她建议,教育部应给予津贴补助,鼓励学校某程度上愿意聘用「未具本职」兼任教师,并和劳动部建立单一平台,让兼任教师问题找单一窗口就好,「否则未来这些教师包围两部会是指日可待。」

潘文忠则表示,他也认同学校应释出更多缺额给无本职的老师,若方案一适用后,劳动部9月公布后,还有1年缓冲时间让学校端做相关配套准备。

教育部表示,若劳动部于105年9月1日公告指定适用,建议配合学年学期制,自106年8月1日起实施,让各校有时间进行配套法令修正作业、准备预算、制定内部规章差勤系统建置。

▲立委柯志恩。(图/记者季相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