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兼职送外卖 网友:非逼人家辞职才消停

近日,四川通江一位34的中学老师在五一期间兼职送外卖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如今,在舆论压力下,该老师已辞去外卖员兼职。

李老师拥有12年教龄,在广纳中学担任音乐生物老师,其妻是当地医院的一名护士,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北京青年报

对于教师休息时间兼职外卖员一事,有网友认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教学,如果天天想着如何增加收入,势必会影响教学工作。也有网友认可李老师的做法,利用个人休息时间,合理合法获得劳动报酬,无可厚非。

中小学教师利用休息时间兼职外卖员,你是支持还是反对?

其实,多年前,我国曾有部分省市酝酿立法禁止教师兼职。如2009年,山东省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中,曾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这在当时也引发争议,赞成者认为,教师不得兼职有利于教师一心投入教书育人,维护教师形象,教师如果兼职被自己教的学生看到,会影响教师的形象。而反对者认为,教师利用休息日兼职,用自己的劳动挣钱,贴补家用,也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有何不可?最终,山东省出台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取消了不得从事兼职活动的规定,只是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我国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也并没有把教师兼职作为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而是明确“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是违反师德规范的。

回到李老师事件上,根据报道我们看看李老师做兼职的原因:

1、自己身体不太好,血糖有点偏高,不想靠药物调节。做外卖员需要跑动,全当锻炼身体

2、外送过程中,可以到处转悠,能增长见识。

3、老师平时多脑力劳动,体力劳动少,买送可以跑一跑运动一下。

4、增加些收入。

再来看其护士妻子的反馈:幼子的奶粉钱是不小的开销,夫妻两人的收入虽然够得上吃穿用度,但结余较少,而丈夫也是出于补贴家用的心理才决定兼职。而不管是锻炼身体还是挣钱贴补家用,李老师兼职本身没有错,既不违规更不违法。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反对声主要是认为教师兼职送外卖有失教师尊严。事实上,这不但是把师德泛化,而且也是将职业分为高低贵贱的陈旧观念

教师的业余时间如何安排,与其他职业一样,应该属于教师的自主权。当然,考虑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因此,会有一些带有职业属性的特殊要求。就如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一样。《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教师并不是“公务员”,而且,我国一些地方还没有落实《教师法》,依法保障教师的待遇

某教师同行分析认为,根据报道,李老师所在的通江县广纳中学地处四川省巴中市,巴中虽然不是四川最穷的市但经济排名也比较靠后,人均GDP只有1.95万(2018)。其次,李老师虽说家里不为生计发愁,而后面又说可增加收入。再综合其妻说法,贴补家用是实实在在的需求。第三,李老师教音乐和生物,两个完全不搭界的学科,也许可以推测李老师希望通过增加课时来增加所得?第四,也有可能是当地政府教育财政预算有限,需要老师兼课来解决教师缺口问题,是不是又变向证明了该地区教师收入有限待遇一般,吸引不来老师,从而判断李老师的收入低呢?

所以,说白了就是因为工资低,希望多干点增加点收入,让妻儿老小生活好一点手头宽裕一点。这些朴素的生活真相,似乎连坦白的勇气都要被剥夺了!

学生打工叫勤工俭学,老师打工就叫不务正业?知乎上一名学生党认为,老师做的是教书育人的事,但育人是第一位,教书其次。我如果碰到这位老师,我会觉得他很酷,他的人生经历很丰富,社会体验很多。书本上的知识是死的,跑也跑不了,但老师是活的,经历丰富的人看待问题的角度、思考方式会不太一样,这更有利于学生的能力提高和视野扩充。就算我们对教师兼职持不同态度,则可以给别人提出中肯的建议,但绝不可以干预别人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

半月谈评论员孔德明表示,教师职业,表面看起来光鲜,实则收入有限。34岁的李老师也是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在工作之余兼职赚点辛苦钱贴补家用,应当被理解、宽容。

部分网友仅仅拿教师职业说事,脱离现实、居高临下地进行道德评判,有些道德绑架的意味,是对个人权利的过分裹挟。

遗憾的是,此事以李老师放弃兼职告终,没能留下一个值得借鉴的案例。

其实,民生多艰,真实的生活往往是复杂的,如果隔着屏幕、一味用抽象的道德标准去评判,很容易对人们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也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下一次遇到类似事件,我们能够用理解、宽容的眼光去看待,让社会多一些和谐,少一些遗憾!

从李老师兼职外卖一事的争执中,有人关心起了教师的工作性质,有人关心起了教师的师德师容,也有人关心起了教师的收入和待遇,这是好事也是讨论这件事情的意义所在。我们需要跳出争论本身,将关注点放在解决教师待遇的根本问题上。

2018年11月,教育部就释放消息,将定期开展督查,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约谈保障不力的地方政府,指导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就此,陈宝生部长强调,这是《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工资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去年国务院已经作了很大努力,各地也配套了都已经出台了政策,我们要在三年内全部解决。”

2020年,那些还没有落实《教育法》或仍持观望态度的地方政府,能否加快或彻底落实这一政策还不得而知,不要让更多老师在等待中苦苦纠结。唯有解决好待遇这个根本问题,才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到中小学教师队伍中来,唯有好老师进来才会有好教育,唯有好教育国家和民族才有好未来。

一如熊丙奇副院长所说:“离开了待遇和权利的保障,只强化责任和道德化的要求,是无法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的。”

这也正是任正非所呼吁的:“基础教育,对于国家发展尤其重要!对一个国家来说,重心是要发展教育,而且主要是基础教育。要让教师成为最光荣的职业,国家未来才有希望,才能在世界竞技中获得成功。把基础教育提到国家的最高纲领,用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