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留学加拿大不当兵 母:儿生小孩当爸了!无法回国

▲《宪法规定人民兵役义务。(图/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台中市一名赖姓男子高中毕业后就到加拿大念书,且在当地就业结婚生子,但接到征兵通知却不回来服兵役。赖母说,儿子国外求学期间就当爸爸了,生了小孩,实在无法返国接受征兵。对此,法官被告破坏兵役制度公平性,损及潜在国防动员兵力,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判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赖男民国77年次出生的役龄男子,经核准出境就学,依规定至迟应于年满33岁前返国服役,因届期未归,区公所于2019年4月8日函文送至其爸妈住处催告其于6个月内返国接受征兵处理。

等到公示催告期满后,区公于2020年9月21日,再度发函通知领取征兵检查通知书,并应于同年10月5日至国军台中总医院接受征兵检查。赖母领到函文后,均有转达给儿子知道。

▼赖母说,儿子在国外求学期间就当爸爸了,生了小孩,实在无法返国接受征兵。(示意图

不过,赖男依旧没有回台湾,被台中市政府函送侦办。赖母证称,有收到区公所通知,也有将征兵处理通知及征兵检查通知书内容,告知人在加拿大的儿子,但因儿子之前在国外求学期间就当爸爸了,生了小孩,实在无法返国接受征兵。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被告明知役龄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义务,为在国外就学、就业及生活,竟于经核准出境后滞留国外不归,破坏兵役制度公平性,损及潜在国防动员兵力,为法所不许。

法官说,被告母亲证称,被告高中毕业后就去加拿大念大学大学毕业后在加拿大工作成家立业且有小孩,可见被告具有相当经济能力,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3条第7款之妨害役男征兵处理罪,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