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章/兰屿护理师抚恤争议 僵化公务体系让人拳头硬了
兰屿护理师蔡邑敏2018年2月5日参与病患后送,搭上黑鹰救护直升机坠海身亡,台东县卫生局该年7月3日以冒险犯难报送铨叙部申请因公殉职抚恤金。铨叙部回文,空难事故原因未明之前,不宜以「冒险犯难」核发抚恤金,必须等飞安会的事故调查报告出炉再做决定。
医劳联盟在脸书贴出铨叙部公文,指称「本案尚缺因公抚恤之完整事证」,拒发抚恤金,外界一片哗然。民进党主席卓荣泰更在脸书表示,看到这则消息「我的拳头都硬了」;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也在脸书上发文,指责铨叙部简直「没有人味」;行政院长苏贞昌也表态直批「非常不合理」。眼看众怒难平,铨叙部立即召开审议委员会,作出「因公殉职」的决议。
铨叙部的回文真的很可笑,飞安报告书是要以科学事证厘清黑鹰直升机失事的原因,判断责任归属在于天候?机械?或是人为因素造成?这与护理师是否符合因公殉职,有什么关系?是不是「冒险犯难」本来就是铨叙部的职权认定事项,把它推给飞安报告,只是卸责之词。真正的原因,是铨叙部不想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根据《公务人员抚恤法》,「因公殉职」须是「冒险犯难或战地殉职」,抚恤金加给50%。检视一下过往发生过的案例,就知道铨叙部多么不愿意将公务员因执行职务而死亡,作出「因公殉职」的认定。
公务员执行职务最常发生死亡的就属警察及消防员。每当有警消人员因执行职务死亡,高层前往慰问总会说出「从优抚恤」,但国道警察执行取缔违规或车祸排除事件而遭车辆追撞死亡,以及消防人员为摘除虎头蜂窝遭螫伤不治身亡,或为救伤患而跌落7公尺深箱涵死亡等事件,铨叙部都认为不符合「冒险犯难」的标准。怎么高层讲的话,到了铨叙部都成了屁话。
至于救灾深陷火场无法撤离而被烧死的案件,以消防员林永轩的案件而言,消防署原先也是认定「因公死亡」,爆发舆论争议后,才紧急出面灭火,表示林永轩属「因公殉职」,将报请铨叙部从优抚恤。
「冒险犯难」的判断有那么难吗?依实务见解,要符合执勤职务时已有危难事故发生、执勤职务现场是可能让救灾人员死亡的环境、明知有生命危险仍奋不顾身等三大要件。就前述兰屿护理师案来观察,当晚天气恶劣、半夜飞行能见度差,护理师还在LINE上跟家人说,雨很大、她觉得害怕等等,在此情况之下仍然出勤,怎么会说没有「冒险犯难」的精神呢?再就林永轩案来论,深入火场救灾,在熊熊大火中抢救生命、财物,随时都有可能被大火吞噬,还说不是「冒险犯难」?这大概只有待在冷气房里的人才会这么认定。
「因公殉职」的抚恤金只是多了50%,每年不幸发生的件数也只有几件,能够多花多少钱?比起公务机关预算浮编,岁末为消耗经费胡乱花钱的数目,不过是九牛一毛,得这么苛扣吗?铨叙部对该类事件从严认定,所造成的负面效应,恐怕不是节省几块钱就可以买回的,而且公务员这样推诿、保守的心态,直教人心寒!
然而,这却是现今公务体系普遍存在的现象:有前例依前例办理,没前例就保守认定,反正多做多错,积极任事还可能被扣上图利罪嫌,尤其利益庞大的工程案件,厂商间争夺利益,黑函满天飞,一有检举,行政机关立即有调职、停职等处分,检调马上着手侦办,最后就算没事,也要历经数年的煎熬及异样的眼光。执行公务有无限大的风险,谁敢勇于创新,愿意敞开心胸去做。
台湾的公务体系太重视防弊,以至于无法兴利,在审计与检调系统动辄双刀出鞘的威吓下,公务人员的心态是少做少错,不做不错,有法律争议的就推给法院让法官背书,不然就设置委员会让委员会来做决定,多年来喊的行政革新都是假的,如果没了长官的指示,没有舆论的怒吼,好官我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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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章,东大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国立东华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曾任法官,国立中正大学法学博士。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