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章/【恸!儿虐】正义谁说了算!拳头硬了就可以动用私刑?
近日几件家庭暴力事件,女人或小孩仅因小小的事情就挨揍,引起社会一片哗然。传统上,女性与小孩常被视为弱者,需要被保护,因此当有女性与小孩被欺负时,多数人心中一股正义感都会油然而生,正义魔人顺势出现。
家庭暴力是令人憎恶发指的事情,每个人对于自己的身体都有自主权,没有人可以在未经别人同意下,去侵犯他人,就算是父母、夫妻或子女也是如此。尤其家暴是权力结构不对等下的产物,被害者通常忍气吞声、委屈求全,不敢对外寻求协助,只要案情一被揭露都令人愤怒;但是,号召乡民去堵人,欲动用私刑去实现正义,在法治国家是不被允许的。毕竟法治国家设有执行正义的机关,若仍然允许私刑正义,那就犹如回到丛林社会,大家比拳头、比力气,人类好不容易建立的文明制度将毁于一旦!
但关键来了,为什么会出现私刑正义?如果社会大众都信任司法警察机关可以实现每个人心目中的正义,有必要甘冒刑罚之大不韪去执行私刑正义吗?有必要大半夜不睡觉,跑到别人家楼下去「炒辣椒」吗?显然大家对于司法警察机关实现正义的绩效,并不埋单,私刑正义成了民怨宣泄的管道!因此,与其责怪私刑正义是违反法治国原则,倒不如检讨我们执行法治的成效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的社会普遍存有重刑主义,处乱事而求重典,每件刑案发生后,大家都希望能够速战速决,惩凶罚恶,将恶人绳之以法,才能还我正义。有些国家对于判决的死刑犯,游街示警后立即押解至刑场枪决,这样的处置当然会大快人心,但这种作法与法治国家讲求人权、重视证据的特质不合,所以案件侦办经年累月愈判愈轻,因此,很多案件总在人们遗忘中定谳。人们对于判决结果无感,法治实现的成效当然大打折扣。
所以,加快办案速度是解决民怨一帖良药,但人权保障却不能马虎,不能为结案而罔顾人权。然而现阶段司法机关办案人力短缺,年金改革加以社会对司法信任度降低的影响,办案人员士气普遍低落,有经验者挂冠求去者众,在位者不安于位者多,司法行政当局若不愿挹注经费,只求绩效不管人员死活,每每只会说希望大家能够共体时艰、相忍为国的神话,却拿不出有用的改革方案,展现解决问题的魄力,人缺事杂,说要改变只是天方夜谭,又岂是一个「骗」字了得!
言归正传,暴力并非解决问题之道,私刑正义只能满足一时的快感,何况正义没有绝对标准,每个人认定的正义都有差异。法治国家并不允许「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人」的作法,因为容易造成冤抑。人权追求的是「与其杀不辜,宁失勿经」,虽然没有、也不可能有完美的法律,以满足所有人的期望,但私刑不该被鼓励,出现私刑正义是法治国家之耻,司法机关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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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章,东大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国立东华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曾任法官,国立中正大学法学博士。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