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外遇!荒唐小三竟「侵门踏户」搬入「三人行」结果曝光
人夫外遇!荒唐小三竟「侵门踏户」,搬入「三人行」结果曝光。(示意图/ 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正宫控诉,与丈夫结婚不到2年,丈夫不仅在外结交小三,小三更嚣张搬进夫妻俩家中同住,2人举动亲暱、多次发生性行为,宛如「三人行」,让正宫气到搬离家中,并向小三怒告侵害配偶权,求偿100万元。法官勘验相关证据,判小三应赔偿25万元,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正宫主张与丈夫2020年7月10日结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结婚不到两年,丈夫却自去年3月26日起与小三交往,互相以通讯软体传送亲密、暧昧之对话,并自同年4月起共同出游,甚至有牵手、亲吻、拥抱之行为,甚至发生9次性行为。
不仅如此,去年6月中旬,小三不顾反对,迳行搬入家中同住,并多次在她面前与丈夫有亲密举动,造成其身心受创,而于同年10月下旬搬离。正宫控诉小三行为已严重破坏她的家庭生活,侵害其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致其精神上受有重大痛苦,因此提告求偿100万元。
法庭审理时,小三辩称与人夫认识时,对方表示「已离婚」,是为共同扶养未成年子女,才与「前妻」同住。2人交往期间,双方均保持友好关系,纵使有牵手、亲吻、拥抱之行为,亦属常情。因正宫提起诉讼后,自己才知悉2人尚未离婚,并曾多次欲当面对正宫表示歉意并和解,但正宫却要求她「下跪道歉且永远消失」,而她与人夫因工作上之关系,仍有碰面之必要,因此无法达到正宫的要求。
法官勘验2人对话纪录,发现人夫并未向小三表示其已离婚,反而曾明确表示,与妻子仍为夫妻关系,因此堪认2人交往时,小三明确知悉人夫仍为有配偶之人,不采信其说词。
法官认为小三明知人夫有婚姻关系,却仍自去年4月起至9月止与其交往,并发生9次性行为,显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关系之分际与界限,不法侵害正宫配偶权。法官审酌双方身分、地位、资力等一切情形,认正宫请求赔偿精神慰抚金以25万元为适当,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