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外遇一次就中!小三抱婴上门吵架才曝光 正宫获赔60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陈姓女子不满洪姓丈夫(现已离婚)外遇,和周姓小三上一次摩铁就「闹出人命」,间接导致夫妻俩感情破裂,最终离婚收场,加上释宪之后通奸罪已经失去效力,她越想越不甘心,这才决定对小三提告求偿60万元,并在日前获得屏东地院法官裁准。

洪男周女发生婚外情,两人还在摩铁发生一次性行为。(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陈女在判决书中主张和洪男是在2008年1月间结婚,婚后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哪知道丈夫在2018年间外遇,与周女在屏东县某摩铁发生一次性行为,竟然就让女方怀孕了,同年12月孩子出生,她却直到隔年3月才知道这件事,「是她(周女)抱着孩子来家里和丈夫吵架,我才知道外遇的事。」

陈女坦言,事后虽然有提出刑事告诉,但释宪之后通奸罪已经失去效力,今年6月法院裁定免诉确定,她为了这件事与丈夫闹到离婚,一想到原本幸福美满家庭就这样破碎了,越想越不甘心,因此决定向周女提告求偿60万元。

屏东地院法官认为,周女经过合法通知并未到庭,也没有提出任何书状声明视同自认上述指控属实,考量到陈女失去两个孩子的扶养权,目前为了准备考取证照待业中,家庭生活破碎已无法复原双方也没有达成和解,依法求偿60万元核属正当,应予准许,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