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小三签「3点性爱契约」:每月坏坏2次!人夫见她有新欢气炸…呛外流咸湿照
▲人夫与小三签下性爱契约规定每月坏坏2次,发现小三似乎有意疏远后气炸。(图/免费图库PAKUTASO)
屏东一名人夫与另名女子小乃(化名)发生婚外情,搞到家庭破碎,2人分手后签下「性爱契约」,内容规定小乃每月愿配合发生2次性行为,但2018年9月间,人夫发现小乃似乎有心疏远,竟以散布过去的「爱情片」来要胁。小乃报警处理,二审法官将人夫判刑1年,缓刑3年。
判决指出,人夫与小乃情变后,在2018年5月间曾签下「性爱契约」,内容列出3点,小乃每个月须陪伴人夫2天,满足他一切的欲望;要把人夫当作第2个男人,叫老公、「说色色的话挑逗你,传你最爱的身体照满足你」;最后一点则是「安全性行为」,做爱必须戴套。
而人夫也必须做到3点,不干预小乃的感情世界、私人领域;双方好好相处,人夫必须给予关心、体贴、尊重、支持;最后一点也是安全性行为,「除非我们没有了性行为,你不管跟谁也必须要戴套」。
但2018年9月间,人夫得知小乃似乎有了新欢,开始有意疏远而心生不满,不但疯狂传讯给小乃,提醒小乃仍要履行性爱合约,否则将把交往期间拍下的性爱影片、照片上传至脸书供他人观看。内心饱受折磨的小乃最后只好报警处理。
桥头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强制罪判人夫有期徒刑1年6月;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改判人夫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接受法治教育课程5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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