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同居女友住院「抓12岁女儿手」 恶狼:帮我一把
▲少女遭母亲同居人猥亵,吓得只能躲在墙角。(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在2012年间趁同居人熟睡之际,用手抚摸其12岁女儿的大腿内外侧,随后更食髓之味,在同居人因病住院期间,叫醒在床上睡觉的少女,对她露出生殖器,并说「帮我一把」,还强拉少女的手,吓得她躲在墙角。但陈男否认犯行,辩称「因为我提分手,她们才凭空捏造,根本是要给我难看」。法官审理后,依乘机强制猥亵等罪判陈男1年2月有期徒刑。
判决指出,少女原本与生父同住,但后来国小六年级时,生父因病过世,陈男在2012、2013年间就带同居人及少女另租套房生活,三人相处融洽,但自从2012年9月起,陈男经常会在晚上偷摸少女大腿,但少女母亲因为习惯服用安眠药入睡,完全没有发觉同床的女儿遭猥亵;没想到陈男食髓之味,竟趁同居人因胸痛、咳出黄痰和头痛,到医院住院期间,拉着少女的手,要求「帮他一把」,少女事后打电话给母亲诉苦,少女母亲气得要求陈男到医院对质。
少女供称,她读国中一年级时,某天凌晨感觉有人在摸大腿内侧,眼睛睁开就看到「爸爸」的人影,吓得直说「走开、不要在摸了」,妈妈因为有吃安眠药也没发现,而在妈妈住院的某天上午,她只是要看现在几点,就瞄到陈男在床上翻来翻去,过没多久就过来拉她的手,「但因为床是靠在一起的,我最后被逼到墙角」,陈男才作罢走去厕所。少女母亲证称,住院第2天就接到女儿电话,说「妈妈,爸爸叫我帮他打手枪,我好害怕」,之后与陈男对质,他也承认说「你女儿很害怕,我下次不敢了。」
不过,陈男审理时辩称,他当时只说是闹着玩的,有些身体碰触,否认有猥亵的行为,「是因为我提分手,女方才用捏造性骚扰的恶劣手段,不然都过这么久了,为什么现在才提告?根本就是凭空捏造,故意要给我难看。」法院审理后,认为陈男与少女先前相处融洽,实难想像有何陷害被告之动机,陈男竟为满足一己之私,无视被害人性自主决定权,对其成长及身心健康状态,产生难以弥补之阴影,再加上犯后否认犯行,未见悔意,因此依乘机强制猥亵及强制罪判陈男1年2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