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离家竟是偷腥老板 如夫妻般同进出!绿帽男讨百万求抚慰

妻离家竟然是偷腥老板,还如夫妻般同进出,绿帽男怒告2人求偿100万。(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与女子小萱(均化名)是夫妻,婚后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但2022年12月小萱突然离家,隔年1月男子阿华(化名)的配偶告知阿国,小萱与阿华同居,阿国的姊姊前往查看,发现屋内留有2人衣物、生活器具及证件等,阿国愤而提告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法院审理,阿国主张,阿华与小萱在同一个夜市摆摊多年,2人在屋内的物品,足以证明2人同居已久,俨然是一对夫妻且出双入对,恐已发生过多次性行为。

阿华与小萱辩称,双方仅是老板与员工的关系。阿华表示,他没有去了解小萱有没有配偶这件事,他与前妻在2023年2月离婚前,2023年1月31日下午,前妻未经他的同意,就找锁匠开门进入家中,他和前妻并没有住过这栋房子,已对前妻提出侵入住居罪告诉,因此阿国所提出的影片不能做为证据。

而且,该影片是前妻及其友人,将他与小萱的衣服放在一起拍,他与小萱只是雇主与员工,房东与房客的关系。阿国指控他有抱小萱下车,与小萱一同在摊位出现,就认定他们对外以夫妻相称,甚至发生多次性行为,对这些指控,他均予以否认。

小萱则是表示,她是从事夜市工作,有时候工作晚了,会告知阿国她在车上睡觉,并非刻意不回家;后来她离开家之后,因为有贷款压力,就请阿华帮忙将摊位顶下来,所以阿国是她的老板,刚好阿国也离婚,需要有人帮忙顾小孩,也有支付她薪水。

法官认,小萱的私人物品放置在一楼厕所、一楼后阳台及二楼房间,显见小萱并非仅分租房间,且2人的衣物(包含内裤)均一起晾晒一楼后阳台,混合放置二楼主卧室浴室地面,小萱的皮夹、证件照等重要物品,也大量放置二楼房间,可认2人并非房东与房客关系,而是如家人一般生活。

法官审酌,阿国配偶权遭侵害的情节,阿华与小萱迄今仍狡辩否认有故意不法之侵害行为,导致加剧阿国精神上所受之痛苦等。日前依法宣判,认2人应赔偿精神慰抚金,以3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