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就业促进津贴 范围放宽 

▲特定对象失业者,以及非自愿离职再就业的民众,8月2日可开始可申请就业补助津贴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委会31日发布就业促进津贴实施办法修正案,也就是说特定对象失业者、非自愿离职再就业者,以及已请领旧制退休金劳工再就业者,可申请临时工作津贴、求职交通补助金职业训练生活津贴、创业贷款利息补贴等津贴,8月2日生效

身心障碍及特定对象就业组科长王丽雯表示,本次修法特别拿掉已领取旧制退休金的劳工请领限制,考量有些劳工的退休金不多,仍需再次投入劳动市场,因此放宽规定,让这些劳工也能运用临时工作津贴、求职交通补助或在职业训练期间领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以稳定基本生活。而其特定对象则为45~65岁中高年龄者、长期失业者、身障者低收入户等。

劳委会统计,101年共支出新台币7.6亿元,约计协助2.8万位特定对象失业者再就业。而本次就业促进津贴实施办法修正后,民众可依身分别不同提出申请,如为非自愿离职并投保就业保险者,应先至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并开立职业训练推介单,即可申请就业保险职业训练生活津贴;其他符合参训者,则另由参训的职业训练单位协助申请。

此外,由于就促职训津贴与就业保险法的职训津贴功能太相似,就保法的职训津贴是依申请人前六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的6成给付,有抚养眷属者,还可以再依人数加成给付,平均而言会较就业促进津贴实施办法规定的职业训练生活津贴更为优惠,因此劳委会提醒应优先请领就保法的职训津贴,否则恐撤销就促职训津贴请领资格

除此之外,近期创业成为民众生涯选择之一,就业促进津贴实施办法针对中高龄的创业贷款也提供利息补贴措施,此次修正贷款的利率,依照邮政储金2年期定期储金机动利率加年息0.575%机动计息贷款人前2年的贷款利息,由中央主管机关全额补贴,现行利率为1.95%,贷款期限最长7年,创业者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