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厂劳工贷款争议 劳委会通过补助计划
▲劳委会已通过「关厂歇业经济困难劳工纾困补贴实施要点草案」。(图/劳委会提供)
为解决全国关厂工人连线的贷款争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9日召开就业安定基金管理会,并通过「关厂歇业经济困难劳工纾困补贴实施要点草案」,对于尚未清偿贷款的劳工,将全数补贴利息和违约金,至于本金部分,则视经济状况,分别给予90%、70%、50%不等的补助。
劳委会职训局长林三贵表示,截至民国102年3月为止,仍有548户尚未还清贷款,由于关厂劳工在经济能力上较为困难,因此劳委会除全数补贴利息及违约金外,本金补助标准则按照贷款人收入、工作能力等经济状况,给予不同额度补贴。
林三贵解释,贷款人如已死亡、年满65岁以上、符合极重度与重度身心障碍者资格,或社会救助法所定低收入户身分,补贴比率为90%;年满45岁以上,未满65岁、符合中度身心障碍者资格,或社会救助法所定中低收入户身分,补贴比率为70%;符合未满45岁、轻度身心障碍者资格者,或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过最低生活费2.5倍,且动产及不动产,未超过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当年度中低收入户动产及申请人不动产限额者,补贴比率为50%。
林三贵提醒,欲申请补贴的劳工,应先取得依公证法规定做成和解的公证书、依民事诉讼法成立的和解笔录、支付命令确定证明书,或法院判决确定证明书等4种文件中任一项,经核定补贴比率后,便可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