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海关监管范围 从企业放宽到集团
勤业众信(Deloitte)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会计师徐晓婷19日表示,新公告主要简化集团企业间的保税料件及监管设备之管理模式,有效提高存货及机器设备之利用效率,有助于因应近期的限电政策。在先前20个海关成功试点的基础下,未来「企业集团监管」很可能成为大型制造业加工贸易的主流监管模式。
徐晓婷指出,企业集团监管涵盖四大新措施,首先是保税料件可自由流转,集团内不同企业间可采用余料结转或深加工结转方式自由流转,有效提高集团内企业之全体产能利用率,及进出口报关时效。
其次是保税料件可申请串换,保税料件符合料件串换监管要求者,集团内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自行串换、处置,并留存相关记录。集团内企业亦可对来料加工保税料件进行串换,提高集团内料件之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断链风险。
第三则为外发加工免备案及担保,集团内不同企业间开展外发加工业务,不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全工序外发加工的,也不用再提供担保,减少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及资金占用。
第四为监管设备可自由流转,企业进口的尚处于监管期内的不作价设备可以办理设备结转手续,在集团内企业间调配使用。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并同步达到节能减碳效果。
至于企业集团监管申请条件则要看海关信用等级、内控符合监管、非限制加工贸易货物等。
牵头企业海关信用等级必须为「高级认证企业」,成员企业之海关信用等级不可为失信企业。另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和资讯化系统完备、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流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
此外,若不涉及对加工贸易资质或数量有限制的加工贸易商品,例如关税配额农产品、原油、铜矿砂及其精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生皮等。
徐晓婷提醒,在陆台商应检视自身海关信用等级与关务内控条件,同时,也建议符合条件的中国大陆企业积极申请「高级认证企业」,以享受「企业集团监管」的便利模式,不仅提高集团产能利用率、料件使用效率,以降低生产断链风险,也可达到节能减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