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劳工跨区域就业 9月可望申请通勤津贴
▲未来若被资遣3个月以上的失业劳工申请就业,经政府媒合就业后,公司离家30公里以上者,可申请通勤、搬迁等津贴。(图/资料照片)
职训局27日表示,为鼓励劳工跨区域就业,若劳工愿意离家30公里以外工作,将发放跨区域就业津贴,例如租屋、通勤、搬迁等补助,对象可望从29岁以下青年,扩大到所有失业劳工。劳委会职训局局长林三贵表示,职训局预备的总补助金额将无上限,只要劳工愿意跨域就业。7月将开会讨论,可望于9月通过正式上路。
职训局已研拟完成「就业保险促进就业实施办法修正案」,其中增订「跨域就业津贴」,适用对象为非自愿离职3个月以上的失业劳工,且要有就业保险年资一年以上,若申请跨域就业,就能领到租屋、交通及搬迁等津贴。
职训局表示,「跨域就业津贴」以30公里为标准,如果劳工被资遣失业3个月以上,经公立就服机构推荐,愿意离家到30公里以外工作者,就可以领取每月5千元住宿津贴;劳工也可选择通勤上班,根据就业地点距离远近,领取交通津贴每月1-3千元,但与住宿津贴只能二择一,两者合计最长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