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家打假球案 判赔球团600万元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中华职棒Law New熊队(已改名Lamigo Monkeys桃猿队)前投手张志家(如下图资料照片)遭指控收受230万元订金假球一案,球团向其求偿,台中地方法院19日判张必须赔偿600万元。

发生于2009年的中华职棒签赌案,绰号雨刷」的赌盘黑手蔡政宜涉嫌透过退役职球员黄俊中庄侑霖原名庄宏亮)等人和现役选手联络,以金钱、喝花酒与性招待收买选手打假球,借以操控比赛从中牟利

台中地院19日公布的判决书提到,张志家当时答应打假球,提出的代价为每场100万元,他先后以借钱做为名义,一共收了230万元订金,双方约定好,之后他每打一场假球可扣抵100万元。

张志家2008年5月1日与球团大高熊育乐公司签订的球员契约书有特别约定,张必须远离任何赌博行为;因此假球案传出后,球团表示按照契约,张得赔偿10倍年薪,约1500多万元,但只先求偿当中的600万元。

台中地院审理终结,法官指出,张志家打假球一事使得球团形象受损严重,求偿600万元违约金不算过高,所以判张要赔偿600万元,但全案仍可上诉。